齐鲁网·闪电新闻6月22日讯6月22日下午,威海市*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威海市医疗保障局*组成员、副局长李海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科长王晓华介绍威海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有关情况。
自今年4月份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人工关节、胰岛素等多个集采中选产品落地相关工作,确保中选结果及时惠及群众。
全力保障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策平稳实施,切实减轻患者就医用药负担。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是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医院为集中采购主体,采取带量采购、量价挂钩、以量换价的方式,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品价格、减轻患者医药费用负担的目的。
4月30日,国家组织第二批集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的中选结果在威海正式落地实施。其中,髋关节平均价格从3.5万元下降至元左右,最高中选价为元,最低中选价为元;膝关节平均价格从3.2万元下降至元左右,最高中选价为元,最低中选价为元,平均降价82%。中选人工关节覆盖了国内及进口企业的主流产品,产品质量、型号规格及服务水平可全面保障医疗机构临床需要,意味着威海主流人工关节耗材价格正式告别“万元时代”,患者负担大幅减轻。
5月26日,威海又迎来国家第六批集中采购药品(胰岛素专项)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胰岛素作为糖尿病患者控制血糖的重要药物,在糖尿病治疗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本次集采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有11家企业的42个产品中选,既包括医疗机构常用的知名企业产品,也包括新兴企业产品。中选产品价格平均降幅48%,最高降幅73%。以临床常用的甘精胰岛素为例,其价格将从平均元/支降至70元/支,每位患者每年支出的药品费用可由元降至元,切实减轻了患者及其家庭的经济负担。威海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首年度约定采购量达98万余支/瓶,粗略计算,可节省医疗费用支出多万元。目前,广大市民可按照集中采购中选价格在全市72家参与报量的医疗机构购买这些中选药品。
5月30日,威海开始执行山东省第二批(鲁晋冀豫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此次是山东省首次牵头开展省际联盟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涉及5大类高值医用耗材,包括血管介入治疗类压力泵、血管介入治疗类可回收腔静脉滤器、腹股沟疝补片、切口保护器及一次性使用不可吸收高分子结扎夹(血管结扎夹),涵盖外周血管、心内、普外等临床学科,具有临床需求大、患者负担重等特点。中选产品价格平均下降70.79%,其中,降价金额最大的产品是一种腔静脉滤器,由原来元降至元,单个产品降价元。
截至目前,威海落地实施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共有种。其中,国家层面六批次药品集采涉及品种个,平均降价幅度53%;省级层面两批次药品集采涉及品种87个,平均降幅分别为67.3%和45.8%。
威海执行的集中带量采购耗材共有14大类,国家层面两批次,包括冠脉支架,人工关节2大类;省级层面四批次,包括人工晶体、球囊扩张导管等12大类。
充分发挥“医保助企”能动性,指导全市医疗机构加快中选产品备货、按时结算货款,畅通集采配送渠道,保障患者第一时间就近享受到集采降价效应。
近三年来,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力度越来越大、品种越来越多、覆盖面也越来越广,国家、省、联盟集采全面推进,频度加大,已经进入常态化、制度化新阶段。为保障威海患者第一时间享受到降价后的药品及耗材,市医保部门着力做好落地相关工作。
主动发挥医保部门职能优势,积极组织各相关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结合实际需求,在规定时间内抓紧做好配送关系建立、采购协议签订、中选产品备货等工作,保障患者及时用上降价后的产品。
明确医保支付配套*策,引导患者选择中选产品,以胰岛素为例,胰岛素集采中选产品以中选挂网价格为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非中选的胰岛素产品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支付标准不超过同类别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或医保谈判价格,患者使用非中选产品,价格超出医保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创新药款结算监管模式,将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货款全部纳入医保基金直接结算范围,医药企业回款周期由半年缩短至1个月,提高资金周转率。截至目前,累计结算药耗货款.77多万元。
强化采购使用监测监管,密切监测中选产品的采购、配送情况,指导医疗机构按照协议规定有序采购,监督相关企业落实供应主体责任。畅通采购、配送、使用问题反馈渠道,及时指导并协调医疗机构应对相关问题。同时将定点医疗机构采购、使用行为纳入医保基金监管和定点协议管理范围,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行为。
下一步,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将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常态化推进药械集中带量采购,力争年内落地实施的集采药品总数累计达到种以上,到年,各级医疗机构主要常用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基本实现集中带量采购全覆盖,全面放大降费效应。同时,鼓励定点民营医药机构参加集中采购,推进“同城同价”,形成协同效应。各级医保部门还将加大供应监测力度,密切跟踪人工关节、胰岛素等相关药品、耗材的采购、配送等工作,加强临床使用、保障供应、直接结算、医保支付及结余留用等*策的协同,压实中选企业配送责任,确保中选结果平稳有序执行,切实让广大患者享受到集中带量采购带来的红利。
如何确保患者使用的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或者耗材的供应和质量?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所有药品,均通过了药监部门开展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对中选药品进行全周期的质量监管,制定了药品抽检计划,监管抽检和日常监管相结合,切实保障中选药品的质量。经专家跟踪研究,集采仿制药的疗效与原研药相比无统计学差异,不良反应发生率无显著差异。尤其随着集中带量采购规则逐步优化,保留中选企业数量不断增加,部分原研厂家及医疗机构临床主流产品中选率大幅提高。例如国家第二批集采“阿卡波糖片”原研生产厂家拜耳医药成功中选,价格从原来的61.29元降到5.42元,广大糖尿病患者在不用换药的前提下就可以享受到降价效应。国家组织冠脉支架集中采购医疗机构临床常用的主流产品基本中选,覆盖医疗机构意向采购量的70%以上。在降价的同时也满足了临床使用习惯。
如何确保群众用得上中选药品或耗材?
加强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在保证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优先使用中选药品,医院并按协议采购量采购,鼓励医疗机构完成协议采购量后优先使用质优价宜的中选产品。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保医院,让患者用得上降价药。
加强中选药品供应保障。中选药品生产配送企业必须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并做到及时配送,出现不按合同供货、不能保障质量和供应等情况时,相关部门将采取赔偿、惩戒、退出、备选和应急保障措施,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保部门也会与药品生产和配送企业及时对接,联系供货,保障患者使用。
患者在哪里可以购买到这些中选集采药品?
每批次集采产品都有统一的落地执行时间。在中选结果正式执行后,患者可以按照中选价格在全市的公立医疗机构和部分自愿参加集采的民营医疗机构购买中选品种。但医院药品配备方面,受医院级别、规模、诊疗科目范围等因素影响,对医院不一定全部配备,患者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闪电新闻记者肖梦凡报道